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爱心养护楼高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其他电气设备 | ||
采购单位 | 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金凤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15日 08: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15日 08:00 至 2019年10月21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88号派胜大厦505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05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68.2374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生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5021212 | ||
采购单位 | 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附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彦伟 联系电话:0951-59226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88号派胜大厦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生彪 电 话: 0951-5021212 |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爱心养护楼高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爱心养护楼高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宁博政采比[2019]-04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生彪
项目联系电话:0951-50212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附近
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彦伟 联系电话:0951-59226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郭生彪 电 话: 0951-5021212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88号派胜大厦5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爱心养护楼高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宁博政采比[2019]-043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高低压配电柜(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五、预算金额:陆拾捌万贰仟叁佰柒拾肆元整(682374.00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8、不允许联合投标;
9、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二)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和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4.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公章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
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送至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上海西路188号派胜大厦505室)持本公告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
八、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1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1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九、开标时间:2019年11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无效。
开标地点: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15时00分
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
缴纳账号: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账户进行退回。
十、采购人名称:
名称: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彦伟 联系电话:0951-5922625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联系人
名称: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88号派胜大厦505室
联系人:郭生彪 电 话: 0951-5021212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8、不允许联合投标;9、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二)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和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4.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公章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23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15日 08:00 至 2019年10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88号派胜大厦505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5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扶持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询价通知书中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询价通知书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应当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且报价产品含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时,其小型、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价=报价-小型、微型产品报价×6%。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须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或以上,且须在联合体协议和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中书面约定,其价格将给予2%的扣除,即:评标价=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按照上述相关给予其价格扣除。(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非联合体项目请删除本项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