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城县第二水厂水源保护区上游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赣建南城招字【2019】第3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城县第二水厂水源保护区上游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城发改环资字[2019] 2号、城发改环资字[2019] 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源生态补偿金、中央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基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城县第二水厂水源保护区上游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总投资约1300万元,含2个内容,其中内容1南城县株良镇双湖村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480吨/天,铺设污水管网3835米,建设用地面积约4亩,覆盖人口3200人,内容2南城县天井源乡田螺石村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90吨/天,铺设污水管网5139米,建设用地面积约2亩,覆盖人口1100人,工程总投资以审计决算工程量为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范围内的施工、施工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2015年新标准)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中为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人员要求:⒈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⒉关键岗位(八大员)岗位证书;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其它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无特别说明,本次招标中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只接受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二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9年 10 月 16 日 至 2019年 11 月 04 日,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分中心(http://ztb.jxfz.gov.cn/nc/)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1 月 04 日 09时30分 ,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分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国庆 法定代表人:李东升
地 址:抚州市南城县 联 系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滨江御园小区大门口113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 罗女士
电 话:13217911707 联系电话: 18279474898
招标监督机构(章)
经办人:
负责人:
2019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