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价 | 备 注 |
原装进口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 台 | 5 | 71万元 | 包安装调试,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和投标人为参加投标人员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行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开标时提供原件) 3、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时提供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国内分支机构或国内总代理商(需提供证明)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开标时提供原件) 5、应答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信用证明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且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名方式:所有潜在供应商仅需从网上(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fzdx.gov.cn/html/dxggzyjy/index.html)),下载招标公告,即视为报名。 四、竞谈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递交竞谈响应文件及竞谈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抚州市东乡区城东大道物流园电商创业园3楼)。 六、已下载谈判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采购人名称:东乡区人民医院 地址:抚州市东乡区龙山大道 采购人主任 联系电话:13879436980 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 联 系 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13970486066 0794-8271568 监督电话:0794-423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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