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一工程公司向阳桥水库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向阳桥水库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城南镇、西天乡,距邻水县城公路里程约5km,距广安、重庆、成都的公路里程分别为40km、100km、330km。工程
项目范围内主要施工内容为:邻水县向阳桥水库移民安置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等基础建设工程的混凝土、浆砌石、砂浆等。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一公司向阳桥水库项目经理部所需水泥。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散装P.O 42.5R | 吨 | 5000 | 碱含量不超过0.6%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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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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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供货通知为准。合同签订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中标人履约合同时需无偿提供3个100-120吨水泥储存罐至工程结束。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暂定588天,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中规定的水泥技术要求。
6.2以上标准均有新标准时以最新标准为准。
7、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包含标的物),具备低碱水泥(碱含量≤0.60%)生产能力,提供近三年投标响应产品取得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的代理证明文件(盖有鲜章的授权代理书或经销商证明或与厂家签订的长期供应合同)。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水泥供货业绩(注明工程类别),提供2021年至今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附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需无偿提供3个100-120吨水泥储存罐至工程结束。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