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福新路252号(原福新路246号)店面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2023016-2
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承租 期限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最低投标底价 (元/月) |
投标保证金 (元) |
递增率 |
1 |
鼓楼区福新路252号(原福新路246号)店面租赁项目 |
叁年 |
25平方米 |
5756 |
20000 |
0% |
备注:
1、签订合同时间:承租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到福州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视为承租人(中标人)弃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房屋交付时间:租赁场所实际交付日期以福州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 向承租人(中标人)发出租赁房屋接收通知书为准。若承租人(中标人)未于交付日前往办理租赁房屋的交接手续,则租赁房屋仍被视为已于交付日合格地交付予承租人(中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叁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凡有能力承接本次招标项目所述的内容,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条件的境内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5)提供承租本标的经营方案。 三、投标人为自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购买者,可直接到福建方兴 办理;异地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福建方兴 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