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基地二期丙烯腈项目1793-P0032-8049高硅钢材料(WZ20230628-4799-784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镇海基地二期丙烯腈项目高硅钢管道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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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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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各种管道配件 | 1.00 | 件 | 包1-高硅钢管道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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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持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者等同的体系认证。 3.1.7 投标人须提供由发证机关颁发的相应类别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委托加工的物资,须提供委托加工制造厂的名单及相应资质证书。 3.1.8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高硅钢管道出厂前提供覆盖其供货范围的、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证书;委托加工的物资,需提供委托加工制造厂相应的的报告和证书。 3.1.9 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提供2个及以上高硅钢钢管(材料牌号为S32615、S38815或等同)的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以证明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3.1.10 投标人须承诺:用于加工制造高硅钢管道材料所需的原材料(荒管、钢板、锻件等)在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抚顺特殊钢股份、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宝武特种冶金,或与之等同的原材料厂家中选用。 3.1.11 招标技术文件中带 “★”项的条款应逐条满足。若不提偏差,视为无偏差。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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