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SEC-海南PBST-水质分析仪(WZ20230905-3809-1129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质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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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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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COD分析仪\重铬酸钾法+比色法 0-100mg/l ±5% 防爆型 | 1.00 | 台 | 包1-水质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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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线酸度仪\0-14PH 流通式 本安型 DC24V 0.02PH 自动清洗 | 1.00 | 台 | 包1-水质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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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7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8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应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的要求。不接受任何商务偏差。 3.1.9 集成商视为制造商。如集成商并非水质分析仪制造商,集成商须提供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独家授权书,同一品牌的水质分析仪只能授权一个集成商。 3.1.10 其投标产品近 5 年(2018-2022)在石油化工装置中的两个及以上良好使用应用业绩,且每个业绩使用数量不少于 2 台(2台COD+2台PH计)。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该复印件需包含预处理系统的信息和分析仪的类型、型号、规格、数量。合同和技术协议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产品的型号系列必须与上述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中的产品一致。卖方必须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承诺无不良使用业绩。 3.1.11 凡列入CCC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1.12 COD分析仪必须采用重铬酸盐法,如采用其他原理需得到买方批准。 3.1.13 供货商必须成套提供采样系统,包括采样预处理、采样管线和采样处理系统等并带有足够的显示设备(压力、温度、流量等),以监视系统的正常运行及维护。供货商应根据采样条件(地下水池)及现场环境成套提供采样探头,预处理单元、电动采样泵、废液收集桶、6个月原厂试剂和标液等。 3.1.14 采样预处理系统及分析系统应集成在正压通风防爆机柜中(材质316SS),带防爆空调,带故障报警信号,由供货商成套提供。 3.1.15 必须提供所选分析仪的详细规格书,官方正式选型样本(含预处理系统,防爆空调,采样泵等),成套分析仪配置图(含预处理系统,防爆空调,采样泵,管路系统,分析仪等)。 3.1.16 请购书中的其它★项。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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