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科院环保院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物联数智光伏管控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10322,招标人为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及相关技术规范,以物联网、混合通信、大数据计算、边缘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技术为实现手段,构建智能光伏运维系统,并在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50MWp光伏电站(厂内一期14.56MWp光伏电站和厂内二期36.75MWp光伏电站)进行应用。所开发系统将以智能管控平台为中心,物联信息传输为纽带,融合多场景、多功能数字化终端设备,加载多维度分析策略和应用模型,全面统筹独立光伏电站的管理,并实现与现有区域公司级管控平台的匹配、接入与融合。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含以下方面:(1)基于大数据系统的光伏电站数字化智能管控平台;(2)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光伏电站数据采集传输及组网系统;(3)基于运行数据分析和无人机巡检的组件智能诊断系统;(4)光伏电站3D数字地图模型;(5)所开发光伏电站数字化智能管控平台的示范应用,及与区域公司级管控平台的融合接入。
2.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面向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总规模达50MWp的两期厂内光伏电站(厂内一期14.56MWp光伏电站和厂内二期36.75MWp光伏电站)进行物联数智光伏管控系统的软、硬件设备供货、部署及相关配套服务。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于大数据系统的光伏电站数字化智能管控平台:
(a)平台系统的相关硬件设备、设施;
(b)按照感知层、传输层、支撑层和应用层的对系统架构进行设计;
(c)融合所研发的各类型分析决策模型和功能模块,构建完整的平台系统。
(2)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光伏电站数据采集传输及组网系统:
(a)光伏发电设备数据采集装置(功能),包含汇流箱、逆变器、升压装置等输出的电压、电流信号等;
(b)气象、环境数据采集装置(功能),包含辐照、温度、风速、风向等数据;
(c)视频监控获得的图像信息采集装置(功能);
(d)智能巡检设备(如无人机等)获得的可见光、红外光图像等巡检信息,设备运行状态信息采集装置(功能)。
(3)基于运行数据分析和无人机巡检的组件智能诊断系统:
(a)光伏电站无人机智能巡检装备及控制系统;
(b)基于运行数据分析的光伏组件状态分析系统;
(c)融合运行数据分析和无人机智能巡检的交互式智能诊断系统。
(4)光伏电站3D数字地图模型:
基于目标光伏电站布置形式与结构,开发3D的电站数字模型,构建嵌套式的数据结构,形成可视化人机交互界面,实现平台系统的数据加载和展示功能。
(5)所开发光伏电站数字化智能管控平台的示范应用及与区域公司级管控平台的融合接入:
(a)面向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50MWp的两期厂内光伏电站(厂内一期14.56MWp和厂内二期36.75MWp)进行数字化智能管控平台部署;
(b)所部署的厂站级平台完成与已有的区域公司级平台的接入;
(c)基于示范电站对平台的功能和效果进行评估与验证。
(6)支撑项目实施的其他配套服务:
(a)项目现场勘查、收资及方案制定;
(b)项目所涉及的软、硬件开发、供货、安装及调试;
(c)评价项目实施效果的检测及评估服务;
(d)平台系统的操作培训服务及相关资料的提供;
(e)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成果的协助完成,包括论文、专利、报告、规程及规范等。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光伏电站智能管理或光伏电站管控系统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6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1-27 15: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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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10号
邮 编:210031
联 系 人:徐恒辉
电 话:18720260697
电子邮箱:20069209@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72 号 1 幢 3505 室
邮 编:210036
联 系 人:卢凯尔
电 话:025-86728652
电子邮箱:20081755@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