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7/18-QT-175)
一、 招标条件
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箱变)智慧安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10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7/18-QT-17501 光伏场区(箱变)智慧安防系统采购 实施光伏场区(箱变)智能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组装检查、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供货、提供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设备的现场安装、现场调试、现场试验、工程验收工作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场区(箱变)智慧安防系统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项500万以上的建设或服务类项目,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工作范围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规模不够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8.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 ,应提交总公司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审计报告,同时提供 财务报表。 9.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项目管理师或PMP证书等资格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