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清西干渠与苏村渠综合治理工程已经南宫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南审批投资审字【2023】9号,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宫市清西干渠与苏村渠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
2.2建设地
2.3建设内容:对清西干渠、苏村渠清淤,并采用蜂巢护坡对护坡加固;灌溉滴灌管道敷设,主要采用PE90主管道、PE75支管道;维修桥涵22座。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工期:六个月。
2.8标段划分:
一标段:桩号范围0+060至2+340,作业内容:蜂窝护坡、河道清淤;箱涵4座。
二标段:桩号范围0+025至0+660,作业内容:原路面拆除、道路工程、河道清淤、蜂窝护坡;单孔箱涵2座。
三标段:桩号范围0+660至1+760.136;0+000至0+264.942;DK0+000至DK0+700,作业内容:原路面拆除、道路工程、河道清淤、蜂窝护坡;单孔箱涵3座。
四标段:给水工程,作业内容:道路工程、给水工程。
五标段:桩号范围0+700至1+600,作业内容:原路面拆除、道路工程、河道清淤、鱼巢护坡;单孔箱涵4座。
六标段:桩号范围DK1+600至DK2+600,作业内容:原路面拆除、道路工程、河道清淤、蜂窝护坡;单孔箱涵4座。
七标段:桩号范围0+000至1+430.363,作业内容:原路面拆除、道路工程、河道清淤、蜂窝护坡;单孔箱涵2座。
八标段:桩号范围0+000至2+366.89,作业内容:原路面拆除、河道清淤、蜂窝护坡;单孔箱涵3座,管涵4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遇投标单位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