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电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业主电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业主电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0773-2440GNAHFWGK0524
3.项目概述:
业主电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对电动车保险服务进行采购。
4、招标内容:
4.1 具体采购内容如下:目前全市电动三轮车566辆、电动两轮车55辆,预计年购置保险费用约31.53万元。最高限价为:电动三轮车保费520元/辆,电动两轮车保费380元/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后评估超过90分,可续签一年。
4.3包段划分:1个包。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要求为公司总部或省、市级分支机构;
5.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安徽省邮政及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分包与转包。
6.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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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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