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邮区中心王港作业点信函分拣机备品备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邮区中心王港作业点信函分拣机备品备件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项目名称:业主邮区中心王港作业点信函分拣机备品备件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SHYZCG2024-11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24-3326)
- 项目概述:为王港作业点共2台挂信分拣机和2台平信分拣机采购备品备件,用于日常维保维修。
- 招标内容:
(1) 本项目就上海市 邮区中心王港作业点信函分拣机备品备件进行采购,采购预算人民币48万元/年,按实结算,不承诺满额支付。
(2)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按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6%);(提供资格证明,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 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函)
(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7) 具有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具有完备的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和管理队伍,具备抗风险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 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是全新正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如非原厂或非全新等)导致招标人发生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原厂质保售后服务的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