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河南颐城金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颐城金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河南颐城金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来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配电箱采购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颐城金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来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配电箱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011024
2.3实施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科教园区观礼路以东、宝钥路以北、宝瑞路以南。
2.4项目规模:未来科技产业园项目占地面积约29926平方米,共7栋楼,总建筑面积约809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2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800平方米,(一期)7#楼为配套办公,(二期)1#-6#楼为新型工业厂房。
2.5采购范围:河南颐城金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来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配电箱的采购、制作、供货、运输、相关质量检验试验、电表校验、配合安装、配合调试、配合验收、保修、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2.6交货期:分批次供货,接采购人每批需求通知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2.7质量标准:合格。
2.8交货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科教园区未来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工地。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不少于1项的单项合同额140万元及以上的配电箱销售供货合同(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关键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附查询结果页,盖供应商公章)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附查询结果页,盖供应商公章)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附查询结果页,盖供应商公章)
3.4.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附查询结果页,盖供应商公章)
3.4.6其他: 无 。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响应文件开启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响应文件开启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响应文件开启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4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报名后将询比采购文件费汇至下列账户并在备注项中标注项目简称:
开户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帐号:7601 0154 8000 0187 6
下载采购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标书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应文件的提交。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响应文件开启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开启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 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颐城金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基地招商运营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5513016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 0371-63919640
邮 箱:hnyuxin02@126.com
监督机构:河南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融岛外环路4号10楼
联系人:杜老师
电 话:15138499278
河南颐城金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