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344国道部级公路安全精品路项目JPL-JA-SG1、JPL-JA-SG2、JPL-TJ-SG3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市344国道部级公路安全精品路项目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苏交公设施〔2024〕11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淮路〔2024〕52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344 国道淮安段起于与扬州市交界处(K169+301),终点与 235 国道共线止于泗洪交界处(235 国道桩号 K154+263),全长 115.217km。
窗体顶端
主要建设内容:交叉口优化改造、护栏升级改造、公交站台停靠点优化调整、绿化、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完善。
(由于本项目包含集镇段道口封闭、公交站台、交叉口改造等工程量,涉及地方矛盾较多,后期工程量因实际情况可能发生调整,存在工作量变数较大的情况,请谨慎投标,发包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也不得以此主张任何权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情况,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具体实施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1)JPL-JA-SG1标段包含金湖段护栏升级改造、标志、标线、交安设施等工程;约323万元。
(2)JPL-JA-SG2标段包含盱眙段护栏升级改造、标志、标线、交安设施等工程;约601万元。
(3)JPL-TJ-SG3标段包含344国道淮安段的集镇段、公交站台及交叉口改造、中分带及侧分带优化调整等工程;约738万元。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JPL-JA-SG1、JPL-JA-SG2标段: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JPL-TJ-SG3标段: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条件要求:
JPL-JA-SG1、JPL-JA-SG2标段: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项目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若是总包工程的业绩须体现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金额是否超过200万元)。
JPL-TJ-SG3标段: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的普通国省道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单位)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JPL-JA-SG1、JPL-JA-SG2标段: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若是总包工程的业绩须体现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金额是否超过200万元);
JPL-TJ-SG3标段: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的普通国省道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
④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3.1.6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标段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本项目要求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项目当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0 本项所有标段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得分给予增加,用增加后的价格得分参加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206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淮安市淮海北路75号
联 系 人:刘文彬
电 话:0517-83513318
招标代理: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开发区科技大道16号
邮 编:223010
邮 箱:463409497@qq.com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5851787132
8. 其他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6月 21日09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 日14时3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4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5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编辑:zfzt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