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城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及北朱、朱芦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正式电工程 【EPC】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已由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108-610114-04-01-436264、项目代码:2211-610114-04-01-6607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阎良区天宏乡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城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8182.84平方米;此次新装居民容量8050KVA (包含2750kVA充电桩容量),正式用电,新建4台环 网柜(暂命名为“新建天宏乡村主供1#环网柜”,“新建天宏乡村主供2#环网柜”,“新建天宏乡村 备供1#环网柜”,“新建天宏乡村备供2#环网柜”,电缆采用YIV22-8.7/15KV-3*400设置于贵单位 红线内户外地面),由武屯变新间隔新出一路电缆至新建天宏乡村主供1#环网柜和新建天宏乡村主供2#环网柜,由航示变新间隔新出一路电缆至新建天宏乡村备供1#环网柜和新建天宏乡村备供2#环网 柜。第一路主供电源新建天宏乡村主供1#环网柜Z1间隔供电4750KVA,第二路主供电源由新建天宏乡 村主供2#环网柜Z1间隔供电3300KVA,第三路备用电源由新建天宏乡村备供1#环网柜Z1间隔供电 3500KVA,第四路备用电源由新建天宏乡村备供2#环网柜Z1间隔供电1800KVA。第一路主供电源与第 三路备用电源主备运行,第二路主供电源与第四路备用电源主备运行,高压侧联络,低压侧不联络。根据负荷整体情况,本次新建配电室3个,设计容量为 新建1#公变配电室(西区):3*1250kVA+1*1000kVA;新建2#公变配电室(东区):2*1000kVA;新建3#公变配电室(北朱(一期)):1*800kVA+1*500kVA。 2.2项目地点:西安市阎良区城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及北朱、朱芦安置区项目; 2.3项目投资总额:79250000.00元。 2.4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阎良区城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及北朱、朱芦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正式电工程 【EPC】;标段编号:D6101143506CUDf2QyU3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阎良区城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及北朱、朱芦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正式电工程 【EPC】;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阎良区城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及北朱、朱芦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正式电工程 【EPC】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五级】及以上与【承修五级】及以上与【承试五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五级】及以上与【承修五级】及以上与【承试五级】及以上与【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五级】及以上与【承修五级】及以上与【承试五级】及以上与【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与【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及以上,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及以上,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标段名称:阎良区城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及北朱、朱芦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正式电工程【EPC】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资质等级按联合协议中的分工对应的单位资质等级进行确定。若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中标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与中标后事宜相关的全部事宜。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申请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与【承修五级】及以上资质与【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5)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6)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须满足下列要求:①申请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中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②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④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要求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24年7月13日00时00分00秒起至2024年7月18日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标段名称:阎良区城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及北朱、朱芦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正式电工程 【EPC】,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标段名称:阎良区城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及北朱、朱芦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正式电工程 【EP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14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标段名称:阎良区城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及北朱、朱芦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正式电工程 【EP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标段名称:阎良区城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及北朱、朱芦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正式电工程 【EPC】,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14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标段名称:阎良区城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及北朱、朱芦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正式电工程 【EPC】,资格审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2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鼓励参与项目的投标企业,积极采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进行投标。 7.3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册、副本2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鼓励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积极采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本次资格预审)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29-86876325。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公布的招标投标投诉书范本内容提供投诉材料。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07121914155600440436454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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