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36970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寿阳县一、招标条件 本 寿阳县平头镇农旅产业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3697001),已由寿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 寿阳县羊头崖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216省道和307国道沿线生态修复提升和沿线17个村庄的村内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其中沿线生态修复提升包括寿阳百里廊道沿线生态修复,黑水村、石河村及游园生态修复,高速口生态修复,榆次交界边坡平台生态修复和307国道平头段生态修复;沿线村庄内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包括建筑立面提升,文化标识和弱电工程。 2.2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根据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所有工作。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寿阳县平头镇农旅产业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216省道和307国道沿线生态修复提升和沿线17个村庄的村内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其中沿线生态修复提升包括寿阳百里廊道沿线生态修复,黑水村、石河村及游园生态修复,高速口生态修复,榆次交界边坡平台生态修复和307国道平头段生态修复;沿线村庄内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包括建筑立面提升,文化标识和弱电工程。216省道和307国道沿线生态修复提升和沿线17个村庄的村内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其中沿线生态修复提升包括寿阳百里廊道沿线生态修复,黑水村、石河村及游园生态修复,高速口生态修复,榆次交界边坡平台生态修复和307国道平头段生态修复;沿线村庄内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包括建筑立面提升,文化标识和弱电工程。216省道和307国道沿线生态修复提升和沿线17个村庄的村内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其中沿线生态修复提升包括寿阳百里廊道沿线生态修复,黑水村、石河村及游园生态修复,高速口生态修复,榆次交界边坡平台生态修复和307国道平头段生态修复;沿线村庄内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包括建筑立面提升,文化标识和弱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寿阳县平头镇农旅产业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下列(1)、(2)和(3)资质要求,并在人员组成、信誉方面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1)测绘资质要求: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合法有效。(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合法有效。3.2拟任主要人员资格最低要求:拟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市政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设计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测绘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3.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3.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3.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最多3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3.7.1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施工单位;3.7.2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7.3同一专业分工中,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7.4联合体各方以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下列(1)、(2)和(3)资质要求,并在人员组成、信誉方面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1)测绘资质要求: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合法有效。(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合法有效。3.2拟任主要人员资格最低要求:拟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市政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设计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测绘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3.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3.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3.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最多3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3.7.1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施工单位;3.7.2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7.3同一专业分工中,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7.4联合体各方以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下列(1)、(2)和(3)资质要求,并在人员组成、信誉方面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1)测绘资质要求: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合法有效。(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合法有效。3.2拟任主要人员资格最低要求:拟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市政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设计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测绘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3.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3.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3.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最多3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3.7.1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施工单位;3.7.2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7.3同一专业分工中,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7.4联合体各方以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资格要求3.7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08-25 19:30至2024-08-30 19:30 获取方法: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09-26 09:30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递交地址: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sxjz.gov.cn/)线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09-26 09:30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通过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注:解密时间为30分钟。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闫女士 电话: 电话: 0354-466181九、其他公告内容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1 主体库注册:请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完成主体库注册(http://jyzt.sxzwfw.gov.cn/)。完成注册后,信息隔天方可同步。9.2 CA数字证书: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电话:400-0351-858、400-0351-858。9.3 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9.4 各有关投标人请自行选择合适电脑,登陆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sxjz.gov.cn)—下载查询—工程建设—晋中市不见面开标驱动程序及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安装驱动,提前进行环境检测。9.5 技术支持电话:0351-2926957。十、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寿阳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354-4622571 电子邮件:/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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