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大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原之窗美食综合体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竞赛询比公告 郑州航空大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原之窗美食综合体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竞赛已具备相关条件,采购人为郑州航空大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拟启动本项目的询比工作,特向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单位发布询比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大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原之窗美食综合体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竞赛 2.项目编号:LHFW2024-150 3.项目概况:中原之窗美食综合体项目位于迎宾大道以南,长安路以东区域,项目占地面积为24471.71平,约36.7亩(以自规局出让为准),地块内现有苗圃树木等,已有控规指标,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地块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m。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位于空港核心区,主要功能为国际商贸服务,现有控规拟根据总规调整为商业用地(0901)兼容商务金融用地(0902),兼容比例<40%,容积率<2.5,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40米(同时须满足航空限高要求),绿地率>25%。地下空间开发层数2层,详见设计任务书。 4.服务范围:负责中原之窗美食综合体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工作,并提供后续设计阶段的指导配合服务。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国际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及建设主管部门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7.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履约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份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项目的建筑设计业绩或概念性建筑设计业绩。 注:①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及项目成果验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以上证明资料不能充分体现相应的业绩指标的,则需补充合同(或协议)委托方盖章的证明资料。②时间以成果验收的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4.团队要求: (1)设计负责人或主创人员2021年1月1日以来须有主导过不少于1个同类型项目经验: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项目的建筑设计业绩或概念性建筑设计业绩。 注:①提供委托合同(协议)复印件及项目成果验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以上证明资料不能充分体现相应的业绩指标的,则需补充合同(或协议)委托方盖章的证明资料。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体现设计负责人或主创人员。③时间以成果验收的证明材料时间为准。④设计负责人业绩可以与企业业绩重复。 (2)以上人员提供至少包括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5.信誉要求: (1)响应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在近三年内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最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2)响应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其询比响应无效。 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参加询比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为响应人单位正式员工,在本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至少包括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询比文件: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4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询比文件领取方式: 网上领取: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可在文件发放时间内联系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371-60926170、13525599955,邮箱:1766549086@qq.com,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采购文件申请,邮件须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3.潜在响应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 4.询比文件售价:0元。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询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其他事项 1.不管本次竞赛过程或结果如何,参加报名的单位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本项目本次竞赛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无论参加报名的单位最终是否被确定为本项目的获奖企业,其所提供的资料均不退还。 3.单位及方案确定:根据询比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方案设计评审,得出一二三名推荐候选人,最终以航空港区规划委员会选定的方案做为第一名方案,第二名及以后的方案排名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排名顺序进行顺延排序。 4.方案补偿费:根据航空港区规划委员会确定的最终排名进行方案补偿:第一名至第三名方案补偿费分别为:20万、15万、10万。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包含设计单位概念性方案设计、文本制作、差旅等费用,且设计单位所提交成果文件的版权归采购人所有。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航空大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371-86190826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洵美路北侧郑州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2号楼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926170 13525599955 邮 箱:1766549086@qq.com 2024年08月30日 202408211812503641806268072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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