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航空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航空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监理已由陕发改社会【2024】14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招标人为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049.98平方米,新建单体1栋,建筑面积20363.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789.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73.80平方米(含人防面积1461.54平方米);拆除用地范围内砂轮间、变电站、箱变、供暖站等原有建筑1348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路面硬化2909.37平方米,室外绿化2473.42平方米以及室外管网等。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西院内。 2.3 项目投资总额:9951.46万元,监理费:100.00万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航空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监理;标段编号:E6101143506lFPvAmiDt001;标段类型: 监理 ; 2.5 招标范围:包含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航空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施工、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工作等与其相关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文件。 2.6 其他:监理服务期限:55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两个或两个以内在建项目总监,如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同时应出具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意见书。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成为1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4 其他要求: 3.4.1 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基本信息应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124.115.168.54:8887/)”官方网站可查询; 3.4.3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3.4.6申请人满足资格预审文件对投标人或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其他资格要求,具体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24年09月1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20日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new.xacin.com.cn:709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new.xacin.com.cn:7092/) 6.2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 资格审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它公告内容 7.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2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3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正本 1册、副本2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上传至交易平台中的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 7.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鼓励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积极采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本次资格预审)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29-86876325。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公布的招标投标投诉书范本内容提供投诉材料。 7.5若此公告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不一致时,以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内容为准。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409111955411998003887732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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