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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金属环垫垫片缠绕垫片;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4     浏览:0    

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垫片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垫片框架协议公开招标(WZ20231220A/B/C-5307-16522-B2)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属环垫垫片缠绕垫片;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四氟垫片1.00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
2非标齿形垫片1.00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
3标准齿形垫片1.00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
4其他复合垫片1.00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
5石墨复合垫片1.00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
6非标非金属包覆垫片1.00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
7非标金属包覆垫片1.00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
8非标波齿垫片1.00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
9标准非金属包覆垫片1.00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
10标准金属包覆垫片1.00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
11标准波齿复合垫片1.00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
12其他金属垫片1.00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
13金属平垫1.00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
14其他非金属垫片1.00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
15无石棉垫片1.00包-B2-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等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上下级关系或有控股关系的投标人同时投标。

    3.1.7 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技术文件《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垫片技术要求》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附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1、近3年每年净利润不低于1%(指2020、2021、2022年)。2、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

    3.1.9 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有效期内覆盖招标物资范围的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认证和评审(检查)机构(国家密封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出具的型式试验证书;并可通过下列网站复核http://cx.cnca.cn/ 或http://gspt.gmpi.org.cn/ 。

    3.1.10 具备适用于所招标物资的制造设备、各种智能设备( 1、数控缠绕机;2、数控车床;3、数控剪切机;4、大型激光切割机;5、数控铣齿机;5、全自动铣槽、倒角机;7、全自动氩弧焊机;8、全自动激光打标机;9、机械臂)。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人与制造设备开标日前20天内拍摄的清晰照片及设备铭牌清晰照片(含拍摄时间地点等定位信息的水印;)

    3.1.11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接受回购条款,对于本框架协议项下购买的物资,因买方工程项目建成后多余物资由卖方进行回购。

    3.1.12 招标人有权根据最新装置表及EPC总承包情况进行区域间的装置调整, 投标商需承诺无条件接受并提供承诺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

    3.1.13 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中标后至少派出一人常驻茂名石化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服务;2、垫片按照要求储物于商,根据项目要求送货到现场。承诺书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

    3.1.14 投标人书面承诺推广绿色低碳理念,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健康、循环低碳和回收利用,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承诺书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

    3.1.15 投标人书面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文件真实有效 ,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3.1.16 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1.17 投标人近 6年(2018年1月-2023年6月)国内具有为新建的规模为大于或等于800万吨/年炼油或80万吨/年乙烯或大型煤化工(首期项目投资100亿或以上)及以上项目的对应标段招标物资供货业绩(提供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及对应项下合同或结算订单)。无合同扫描件为无效业绩。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4日 16:00时至2023年12月1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6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00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2月26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华南招标中心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红旗北路2号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3号京基大厦17层华南招标中心招标会议室(远程开标)
邮 编:525000 邮 编:524000
联 系 人:张志锋联 系 人:郭欢
电 话:13828685320 电 话:15812323020
电子邮件:zhangzhifeng.mm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wzguoh@sinopec.com
2023年12月4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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