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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华电厂、大庆热电液氨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7     浏览:0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华电厂液氨集中采购项目

【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2-3-23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华电厂液氨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华电厂液氨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

2.2 规模:华能新华电厂位于大庆市大同区新华屯,6号机组1×300MW;

2.3 建设工期:/

2.4 标段划分: /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名称:液氨;

预计数量:新华电厂600吨,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并以中标单价和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技术规格:1、满足GB/536-2017《液体无水氨》一等品验收标准;2、技术指标:浓度: ≥99.8%,残留物≤0.2%,精度:±1%,使用环境:温 度 -40~+40℃  相对湿度  0~100%RH。

2.6 交货地点:

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氨区。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买方需求分批供货(提前72小时通知),暂定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单项合同500吨的液氨供货业绩,或年销售量至少1000吨的液氨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工作范围、签字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资质等级要求:①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需提供国家专业检测机构提供的液氨的最新检验报告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液氨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代理等证明材料,并提供生产厂家资质材料(按①中的有关要求);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如果生产厂商及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只允许该生产厂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6日9:00起至2024年1月5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本标段不收取标书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话:0451-58568086

电子邮件:hnhljrs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 系 人:潘先生

    话:400-010-1086转8705

电子邮件:54714973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编辑:ec.chng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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