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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实验室环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8     浏览:0    

 

某实验室环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进行某实验室环境改造工程(项目编号:2023-YKLSSS-G1022/JC066023H03666JCL)代理,该项目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对某实验室进行整修改造,整修改造房屋面积约1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加固、消防设施改造、室内装修装饰、外立面改造、屋面改造、设备及水电气改造等。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后标营路20号。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约130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且生效后,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70天,且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1-4层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

2.5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加固、消防设施改造、室内装修装饰、外立面改造、屋面改造、设备及水电气改造等。

具体范围详见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整修内容,包括涉及的材料采购、施工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内容描述不详的,以施工招标图纸和清单计价规范先后顺序确认为准。凡说明了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范围内,清单中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该分项工程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范围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如发现清单存在遗漏内容或不明事项均应在答疑期间提出,否则视同已综合考虑至投标报价中或视同让利,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

2.6其他:

2.6.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工期、保质量合格、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6.2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3保修要求: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核验近 3 年(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投标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投标供应商投标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最近三年有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在线截图时间要求截止到开标前15日内)。(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0.投标人在最近 3 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公布的处罚信息为准。需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提供能信息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4.投标单位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且签约合同价格在2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房屋改造、房屋维修、房屋修缮类工程。

3.14.1.考核期限要求:提交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3.14.2.考核依据:招标工程验证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招标工程验证其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筑交易基础数据库或建设单位网站公示中体现其作为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相关业绩必须是网上公示可查询项目。

3.14.3.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特别说明的除外)。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

3.14.4.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不同证明材料中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计分;

3.14.5.工程基本信息及工程业绩以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筑交易基础数据库或建设单位网站公示中的查询信息为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截图应包含项目投标信息、合同信息等内容,信息查询要完整,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业绩必须是网上公示可查询项目。

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提供不完整得或虽提供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则视同无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时,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涉及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评审加分的,类似工程业绩不予加分。

3.15.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提供能信息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格证书),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资质证书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

(2)技术负责人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施工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质量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上述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中标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相应职称、相应业绩且报甲方同意并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人;更换其他岗位人员违约金2万元/人。如因不可抗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更换项目部管理人员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8日17时30分到2024年1月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2平台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5.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5.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款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1楼开标2室。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某大学学校民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 )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名称:某单位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       

联系人:张老师、谢老师              

电话:025-80827090、18061853796、13611506248

监督人:王老师          

电话: 025-808270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901

邮    编:210008                   

联 系 人:段晓佳、张立锋、王禹、施展                    

电    话:13913960310、19951689305、15195826801、18851123457、025-86636859

电子邮件:zhanglf@jcec.cn 

9. 纪委联系方式

胡干事:025-8082047、15952005684

10.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张老师、谢老师

电话:025-80827090、18061853796、13611506248

监督人:王老师          

电话: 025-80827022                                      

 

2023年12月28日

 

202312212118087699933173997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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