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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北部污泥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6     浏览: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北部污泥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特许经营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郑市北部污泥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2.2招标编号:XZJY-GC-2024-29 

2.3建设规模:

新郑市北部污泥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主要处理华南城污水处理厂、双湖水务、龙西污水处理厂3家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和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另外指定需要处置的污泥,污泥处理规模为300t/d湿污泥。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实施方案》):

(1)污泥喷雾干化焚烧系统

新建污泥喷雾干化焚烧系统,设计规模为 300t/d(10.95 万 t/a)湿污泥,采用“污泥接收及预处理系统+喷雾干化系统+回转窑焚烧系统+天然气焚烧系统+蒸汽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收集系统+自动化控制技术”的组合工艺。

(2)蒸汽余热锅炉系统

项目蒸汽余热锅炉系统利用二燃室出口高温烟气的部分热量,副产蒸汽。为提高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运营收入,合理降低政府运营补贴额度,副产蒸汽部分可用于系统助燃风的升温,其余部分用于纳管外供。设计余热锅炉产量 2t/h,其中外供蒸汽规模为 1t/h(8760t/a)。

(3)小型污水处理站

新建小型污水处理站一座,用于处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规模为 300t/d,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二级 A/O+MBR”为主体工艺。

2.4特许经营范围:新郑市北部污泥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工作。特许经营者只负责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工作,工程建设范围以外的相关工作由政府方负责,特许经营者通过运营项目设施获得的项目经营收入,收回项目建设运营成本。在全市污泥总量处置受限时负责全市污泥处置。

2.5项目投资总额:约14621.36万元。

2.6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8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BOT方式运作。

2.9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政府运营补贴。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2.12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③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4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主投资方,且满足“投标人各项资格要求”;

②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其中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35%;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全过程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③除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参与地方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方式给予投资支持的项目外,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时,原则上不得在项目公司中控股。

④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办理投标担保,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ggzyjy.xinzheng.gov.cn/【下载专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清单转换工具及操作手册下载》等)。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件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整(¥:800000.00元整);

5.2缴纳日期: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7日09: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62942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②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六、获取招标文件

6.1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

6.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6.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4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4年1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24年1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郑市中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69916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刘旭、高晓爽、赵璐、张彬、丁新新

联系方式:0371-69092311

邮箱:hnyx12@126.com

 

监督单位: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业监管科

地址:新郑市新华路218号

联系电话:0371-62699049

 

     2024年11月6日


发布编辑:yuxinbidding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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