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41宁武县城过境公路改线项目第一合同段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1400000911002056001),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24〕88号文批准,初步设计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审批发〔2024〕401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宁武县人民政府筹措并争取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宁武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合同段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起点位于宁武县凤凰镇马家湾村北,接既有国道241线K235+350处,向南经凤凰镇麻峪村,在凤凰镇庄子上村附近以桥梁形式上跨宁岢铁路隧道、朔黄铁路隧道和宁静铁路隧道,向南经凤凰镇周家堡村、姜庄村,终点位于宁武县余庄乡坝上村,顺接既有国道241线K249+838处。项目路线全长13.52公里,设大、中桥1994米/9 座、隧道350米/1 座、涵洞 28 道、通道1处、平面交叉7 处。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均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值。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001国道241宁武县城过境公路改线项目第一合同段EPC总承包 本项目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及相关服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本合同段不含k4+549.5—k5+188.5段庄子上2号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道241宁武县城过境公路改线项目第一合同段EPC总承包 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 (1)勘察: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1.3业绩要求 (1)勘察设计: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 项总里程在1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内容); (2)施工:近五年(2019 年1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总里程在1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内容)。 注:若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可同时对勘察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3.1.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无在建项目; (2)勘察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作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且无在建项目; (3)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无在建项目; (4)项目总工,1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无在建项目; 3.2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规定名录范围的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潜在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获得同一标段的开标资格: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企业,在评价有效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3.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6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7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成员总数不能超过2家,且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同一专业分工中,同一专业的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以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00时00分;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登录“ 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的申请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完成注册同时在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xxindian.com)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平台客服电话:0351-8063868(工作时间09:00-12:00,13:30-18:00)。 4.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CA咨询电话:0351-6655773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方法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9时00分; 2.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加密递交; 3.递交地址: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xxindian.com)。 *注:逾期递交或未按指定方法递交的文件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9时00分;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评审办法:合格制-客观资格条件评分法。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资格预审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宁武县交通运输局,翟利军;中创国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郭战群 电 话: 15235047699;15535125398 九、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忻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杏林街3号 电 话:0350-3169973。 电子邮件:xzjtjfgk@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武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宁武县凤凰大街0635号 联 系 人:翟利军 电 话:152350476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国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3幢物产大厦15层 联 系 人:王志忠、李谱、沈明玉、郭战群 电 话:0351-3377668、15535125398 电子邮件:h1553512539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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