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石化防爆及三防电器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标段2(防爆管配件)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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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上海石化防爆及三防电器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标段2(防爆管配件)(WZ20240205-3105-444-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爆电器管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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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三防、防爆电器及装置附件 | 30000.00 | 件 | 包1-防爆电器管配件 | ||||
2 | 防爆接线箱 | 10000.00 | 台 | 包1-防爆电器管配件 | ||||
3 | 防爆挠性连接管 | 10000.00 | 件 | 包1-防爆电器管配件 | ||||
4 | 防爆电器安装管件 | 30000.00 | 件 | 包1-防爆电器管配件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标的物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的可不做承诺(提供评价截图)。 3.1.7 详见附件“上海石化防爆及三防电器框架协议招标废标及重要指标表(标段2防爆管配件)”,有任意一项“★”不满足,将被否决投标。“▲”项累计有5项及以上不满足将被否决投标。 3.1.8 投标商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本次框架招标清单内所有防爆电器产品的相关3C认证及防爆合格证,电流及电压大小的认证范围满足招标要求 (证书参数覆盖本次招标要求)。包含在国家3C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三防产品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3C认证。 3.1.9 由于投标物资多数为日常生产维修急需物资,故要求投标商须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配备至少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满足生产现场的技术服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 3.1.10 2、投标人须提供最近3年度投标产品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最近3年每年至少一份合同及对应发票。(按本次招标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日前36个月为准)。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1.11 1、提供至少一份不少于3年在国内正式应用业绩(指本标段框架清单内至少含有防爆接线箱供货业绩,物资名称、型号及规格需清晰体现;截止到本次招标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日满3年)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1.12 投标商必须具备压铸机、熔化炉、数控加工设备、自动喷塑设备、恒温干燥设备生产必备制造设备以及水压、冲击检验设备,须提供设备台账(含品牌、型号以及生产日期等)以及设备和铭牌带经纬度的现场照片。 3.1.13 (5)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厂生产的优质产品,不得采购其它制造商的产品或贴牌生产的产品。 (6)投标商须提供生产区域、收发货区域的地址及大门照片。 3.1.14 (3)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15 (1)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6日 8:00时至2024年1月23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6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6日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2月06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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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 |||||
地 址: | 上海市金山卫纬二路 | 地 址: | 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 |||||
邮 编: | / | 邮 编: | 200131 | |||||
联 系 人: | 顾志刚 | 联 系 人: | 张毅 | |||||
电 话: | 13585633079 | 电 话: | 021-58661528 | |||||
电子邮件: | guzhigang.shsh@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zhyi@sinopec.com | |||||
2024年1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