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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总部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5     浏览:0    

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总部项目

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总部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矿金石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矿金石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总部项目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总部区,地块编号为D03-04-27、D03-04-28、D03-04-30。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3.81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部办公、分支机构办公、综合配套服务及配建道路等。总建筑面积7.46万,地上建筑面积5.46万,地下建筑面积2万。总部业务设置于D03-04-28地块及D03-04-27地块,地上5层,地下1层;交流中心设置于D03-04-30地块,地上9层,地下1层;分支机构业务大楼设置于D03-04-27地块,地上5层,地下1层。D03-04-27、D03-04-28地块建筑限高25m,D03-04-30建筑限高45m,配建道路面积约9800

2.3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99705万元。

2.4招标范围:

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项目从概算审核到竣工结算期间,投资管理需要进行的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核、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工程量(或工作量) 清单编制、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控制价或最高限价编制、清标、施工过程造价管理、竣工(完工)结算各类合同过程结算及最终结算审核、各相关合同付款审核、各阶段造价指标分析;方案比选、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提出设计和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以及各方案对应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等以及咨询服务。协助、配合委托人编制或审核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市场询价、建立公司工程造价数据库等。 除以上内容外,咨询人应配合委托人做好合同管理、竣工决算审核、审计、项目建设后评价、项目运营阶段造价咨询等相关工作。

2.5服务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及其他国家、行业和河北省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等,以及雄安新区管委会及其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等,并满足委托人需要。

2.6服务期限:

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基于本委托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行使和履行完毕止。服务期内,咨询人应按委托人要求的工作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 个单个项目总投资额7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全过程审计服务相关业绩,需要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

注:须提供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其中合同提供内容至少包括建设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概况、签字/盖章页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3.2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一个月内开具的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不得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4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及其他地区的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r.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t. 投标人被雄安新区及其他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及其他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v.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w.在雄安新区及其他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以上s、t、u、v、w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s、t、u、v、w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代理公司采用进行投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5 09 00 分至 2024 2 9 16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https://www.cec-ec.com.cn/)。购买招标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账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344171055868

联 行 号:104100005725

注:说明

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递交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5.2网上在线支付购买(较方便):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5.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包,售后不退。

5.4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2 26 0930 分。

其他说明: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会议室

其他说明: /

8.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在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矿金石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中谷甲1号

联系人:左经理

电  话:17701159796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联   系   人:郑楠楠

电        话:15901537110

电子邮件:zhengnn@ce-com.cn


编辑:cec-ec.com.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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