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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郑州先进计算研究所建设项目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9     浏览:0    
曙光郑州先进计算研究所建设项目数据中心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5-2024N02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曙光郑州先进计算研究所建设项目数据中心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0635-2024N020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曙光信息产业(河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任务的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3)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设计负责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

备注:

1)企业类似业绩:指同一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方需提供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公共建筑工程EPC项目设计业绩,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项目业绩,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但面积均需达到相应要求;非联合体投标人,EPC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可为两个合同,但必须是同一个项目;

2)项目经理业绩:指已完成不少于3万㎡的公共建筑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或EPC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设计负责人业绩:指已完成不少于3万㎡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负责人业绩或EPC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4)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须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且一致,如项目经理变更,须提供变更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项目经理为准),若中标项目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中标通知书格式不显示项目经理,则须同时提供中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打印页;

7)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需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如合同不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投标人则需提供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 财务要求: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实施任务。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7 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主负责人本企业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为联合体设计方的人员);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提供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可不提供本项内容;

(5)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需提供),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主负责人,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主负责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18日00时00分00秒---2024年02月22日23时59分59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24年02月18日至 2024 年02月22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 ://zzggzy.zhengzhou.gov.cn/) ”,凭企业 C A 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s ://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或“CA 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加密投标文件(.ZZTF 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2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03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zzggzy.zhengzhou.gov.cn)/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第五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曙光郑州先进计算研究所建设项目数据中心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曙光郑州先进计算研究所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曙光信息产业(河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曙光郑州先进计算研究所建设项目数据中心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5.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为“曙光郑州先进计算研究所”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数据中心机房、配套用房及地下设备等基础设施工程,建筑面积约3.8万平米,投资约2.5亿元。

2.3 项目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龙湖内环东路以东,龙湖中环东路以西,龙源东九街以南,龙源东十街以北。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各阶段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提供(不含建筑方案设计、电力外线设计、数据中心工艺机电设计、燃气二次设计、自来水一次设计、热力一次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方清表、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外运及回填、桩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外墙保温及幕墙、泛光照明、门窗工程、栏杆百叶、人防门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变配电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精装修、智能化工程等)、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及移交红线范围内等全部工作,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等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工程: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争创中州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任务的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3)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设计负责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

备注:

1)企业类似业绩:指同一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方需提供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公共建筑工程EPC项目设计业绩,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项目业绩,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但面积均需达到相应要求;非联合体投标人,EPC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可为两个合同,但必须是同一个项目;

2)项目经理业绩:指已完成不少于3万㎡的公共建筑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或EPC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设计负责人业绩:指已完成不少于3万㎡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负责人业绩或EPC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4)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须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且一致,如项目经理变更,须提供变更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项目经理为准),若中标项目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中标通知书格式不显示项目经理,则须同时提供中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打印页;

7)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需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如合同不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投标人则需提供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 财务要求: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实施任务。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7 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主负责人本企业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为联合体设计方的人员);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提供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可不提供本项内容;

(5)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需提供),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主负责人,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主负责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24年02月18日至 2024 年02月22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 ://zzggzy.zhengzhou.gov.cn/) ”,凭企业 C A 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s ://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或“CA 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 ”,“控制价文件 ”,“异议回复 ”)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03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 zzggzy.zhengzhou.gov.cn)/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第五开标室。

5.3 加密投标文件(.ZZTF 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 上传经 CA 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ZZTF 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定代表人CA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 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5.6 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注:投标人必须使用 IE 浏览器进行下载等操作。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以交易平台最新通告为准)”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以交易平台最新通告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发布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曙光信息产业(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内环路与龙之源东九街交叉口东南角龙兴嘉苑1号院10号楼1楼168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800096768

传真:/

邮箱:8023248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黄河南路商都路财信大厦14-15层

联 系 人:郑彬彬 黄帆 刘冲冲

联系电话:0371-86185709

邮箱:jdgjzb008@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

地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 2 号楼 14 层

电话:0371-67179995

传真:无

邮箱:zdxqjsj1407@163.com

2024 年 02月0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曙光信息产业(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内环路与龙之源东九街交叉口东南角龙兴嘉苑1号院10号楼1楼168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800096768

电子邮件:8023248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黄河南路商都路财信大厦14-15层

联系人:郑彬彬 黄帆 刘冲冲

电话:0371-86185709

电子邮件:jdgjzb00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402090917361397334360610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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