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8年乐从镇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01 月 1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4GZTP5QY0982
项目名称:2025-2028年乐从镇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28799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2025-2028年乐从镇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4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约定之日起36个月(具体服务期以各学校与中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或中标人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其在该学校的预算金额(如被暂停过供货,以扣减后的金额为准);
(3)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品目名称: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5)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批发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约定之日起36个月(具体服务期以各学校与中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或中标人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其在该学校的预算金额(如被暂停过供货,以扣减后的金额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如是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或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如是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如是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或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是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3.7.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投标人可以携带以下资料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合一”或“五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打印版两份,需盖章)
(现场领购文件费用推荐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支付时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为了节省您的时间,开票信息可提前在微信“我”→“个人信息”→“我的发票抬头”中添加保存(增值税普票填写“名称”和“税号”后保存;增值税专票填写“名称”、“税号”、“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后保存),现场直接扫码提交)。【如需邮寄采购文件,请递交上述资料及报名款凭证并与工作人员联系。选择邮寄方式需另付快递手续费用60元(人民币),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2)投标人的开票信息(WORD版,备注“开具电子专票”或者“开具电子普票”)。
备注:《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可以在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http://www.gztpc.com/)搜索本项目名称,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3)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烨荣、张燕婷
电子邮箱:gztpc02@163.com
电话:020-37816286-837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 年 01 月 1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5、406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0757-283398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020-37816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婷、李迪(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zhangyanting@gztpc.com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电话:020-37816286-836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