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改内容如下:
1、原内容:第二章: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5人;修改为:第二章: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4人。
2、第三章:评分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为: |
1 | 施工组织设计26分 | 施工组织设计24分 |
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7 分):围绕项目退化林修复和封山育林 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阐述”,按 是否合理性、针对性、可靠性等 评分:优:7.0-5.6 分,良:5.5- 3.1 分,一般:3.0-1.1,差:1.0- 0.1 分,缺项:0 分。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5分):围绕项目退化林修复和封山育林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阐述”,按是否合理性、针对性、可靠性等评分:优4.0-5.0分、良2.0-3.9分、一般0.9-1.9分、差0.8分以下,缺项0分。 |
3 | 投 标 报 价 65 分 | 投 标 报 价 66分 |
4 | 其他评分因素 4 分 | 其他评分因素 5分 |
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1 分):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三年无拖欠民 工工资证明的承诺得 1 分,不提 供不得分。 (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 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 分)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3分):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三年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的承诺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6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安全责任承诺(1 分):投标人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以电子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 自拟)原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安全责任承诺(2分):投标人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的得 2分,不提供不得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2 分)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业绩(0分),内容删除 |
8 | 细微偏差扣分5分 | 细微偏差扣分0分,内容删除。 |
3、本项目原开标时间(包含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7日13时20分。现延期至:2025年03月24日13时20分。
4、原投标有效期60日(2025-03-17至2025-05-17)。现顺延为:投标有效期60日(2025-03-24至2025-05-24)。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
2025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