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采购人)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造价复审机构选择(项目名称)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造价复审机构选择
2.2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0747077
2.3项目地点:位于河南省滑县静脉产业园;
2.4采购范围:对造价咨询编制或审核的竣工结算进行全面造价复审,结合项目过程建设资料,全面核对项目图纸的合理性,确定图纸适用版本及现场实物的核实;配合与项目施工单位、过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造价核对并出具最终的造价审核报告。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复审工作结束并通过采购人审定,出具各方认可的成果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及专业人员,响应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具备相关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不强制资质在有效期内),响应人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拥有本企业注册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证明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以下业绩:单个项目造价金额10000万元(含)及以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审核)业绩1个;以成果报告形成的时间、金额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及成果报告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须提供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4.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3.5.3本公司工程咨询、造价咨询机构库内造价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08月12日08:30分至2022年08月17日17:30分,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户名: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阳光花苑支行
账号:1702151519200001721(缴纳文件费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简称即可)
报名成功后的响应人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投资大厦A座4楼
联 系 人:貌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51856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C-1501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613528
邮箱:1745170086@qq.com
监督单位(部门):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投资大厦A座4楼
联系电话:0371-69158897
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