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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社会翻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9     浏览:0    
项目概况

2024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社会翻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4-2024-01562

项目名称:2024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社会翻译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社会翻译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翻译服务 2024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社会翻译服务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至2027年4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社会翻译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主要标的为“2024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社会翻译服务采购”,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社会翻译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依据《投标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注: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解密)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注: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1)本项目供应商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取得云平台回执、开标当天登陆供应商的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 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并且填写相关信息,若因签到时填写的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示的时间内使用CA在自己的账号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

联系方式:020-83561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

联系方式:020-87554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潘先生

电  话:020-8755423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9日

采购文件报名后可以下载

2024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社会翻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040901).zip
委托代理协议-2024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社会翻译服务采购项目.pdf
附件-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发布编辑:zztender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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