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null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东盛路5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静 0312-212007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深圳园1A13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惠杰 0312-5937386
采购预算金额:1750000.00
采购用途 : 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购买临时人员保险及车辆保险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A包:临时人员保险(雇主责任险);B包:车辆保险。#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3-01-0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3-01-11
时刻说明:09:00-12:00-12: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0001-01-01 00:00
开标时间:2023-01-18 10:3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null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2.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供应商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从系统中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 3、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以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供应商应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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