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彭水县保家镇三江村 4 组移民后扶美丽家园项目 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彭水发改发〔 2022 〕 806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彭水县保家镇三江村 4 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彩色透水混凝土滨河步道宽 5.0m, 长约 1418m 。安装仿木栏杆长约 801m ;种植排竹绿化带长约 264m ,蔷薇篱笆长约 1171m ,桃树绿化带长约 208m ;新建碎拼石人行路长约 1051m ;新建青砖花坛 48 个,整修青砖花坛 91 个;新建青砖围墙长约 962m ;硬化院坝面积约 380m2 ;铺装虎皮石贴面 193.2m2 ;新建墓地圈围长约 737m 。安装村口标志标牌 1 处。新建景观平台 1 处。新建停车场 2 个。新建三重檐八角亭 1 座,建筑面积 58m2 。油化现有 4.5m 宽水泥公路 4 段,全长约 2508.65m 。新建青石板连接步道 1 段,宽 2.0m ,长约 95.96m ;新建滨水池塘 1 口建设面积约 615m2 ;新建六角亭 1 座。新建移民公园 1 个建设面积约 2470m2 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9639065.87 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8417781.47 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发布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景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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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彭水县保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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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凤西街67号附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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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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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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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9600 | 邮编: | 408300 |
联系电话: | 18182393938 | 联系电话: | 023-81863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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