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县道唐生线唐之洼至串岭段改造工程(野里-串岭)施工监理(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20000G3000860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 一、招标条件 本灵丘县县道唐生线唐之洼至串岭段改造工程(野里-串岭)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 E14020000G3000860002 ),已由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由灵丘县人民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灵丘县公路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路线全长24.536km,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丘县县道唐生线唐之洼至串岭段改造工程(野里-串岭)施工监理: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灵丘县县道唐生线唐之洼至串岭段改造工程(野里-串岭)施工监理:
3.1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50公里三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其中至少有1项长度不低于20公里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近五年内(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潜在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 如果本项目施工标的投标人和监理标的投标人存在3.2款关联关系之一,则只能选取施工标或监理标其中一类进行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4 投标人受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不允许投标。 3.5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或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灵丘县县道唐生线唐之洼至串岭段改造工程(野里-串岭)施工监理: 获取时间: 2024-05-20 00:00 -- 2024-05-25 00:00 获取方法: 本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凭借CA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大同市) (http://ggzyjy.dt.gov.cn/)交易系统登陆入口登录,通过系统指引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001灵丘县县道唐生线唐之洼至串岭段改造工程(野里-串岭)施工监理: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13 09:30:00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大同市)(http://ggzyjy.dt.gov.cn/)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sxt格式)。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灵丘县县道唐生线唐之洼至串岭段改造工程(野里-串岭)施工监理: 开标时间: 2024-06-13 09: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7.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3 建设地点:大同市灵丘县。 7.4 计划施工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服务期32.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0.5个月、施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7.5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6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灵丘县公路发展中心,联系人:王佃永,联系电话:0352-852286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同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文瀛湖办公楼)东楼五层,电话:0352-2390462,电子邮件:dtsjtjjgk@163.com。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灵丘县公路发展中心 地 址: 灵丘县新华西街 联 系 人: 王佃永 电 话: 0352-852286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三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同市平城区大庆路1号桐城怡景A座21层211-216 联 系 人: 周晓丽 电 话: 15713588008 电子邮件: sxsjzbdl@126.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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