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高速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和桥梁防护能力提升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太原高速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和桥梁防护能力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605001)已由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太原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全面预算的批复》(晋交控财发[2021]12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高速公路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太原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太原西北环高速公路新村大桥等11座整体箱梁独柱墩桥梁横向抗倾覆稳定系数小于2.5,不满足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为提升独柱墩桥梁横向抗倾覆稳定性,拟采用增设钢盖梁方案对独柱墩桥梁进行改造,预估改造桥墩40个,改造后桥梁横向抗倾覆系数大于2.5,满足规范要求。 太原南环、西北环、罗夏祁高速公路通车运营已多年,桥梁路侧、中央分隔带护栏设施依据《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 074-94)进行了设计和实施,已不满足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依据交通运输部《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技术指南》,对小店高架桥等78座桥梁护栏设施评估为Ⅱ类的大中桥拟采用带爬坡坎的混凝土护栏、三波形钢护栏、钢横梁组合型护栏等方案进行改造,改造后西北环段桥梁路侧护栏防护等级提升至五(SA)级,南环、罗夏祁段桥梁路侧护栏防护等级提升至六(SS)级,中分带波形梁护栏防护等级均提升至四(SB)级,同时采用聚合物防腐砂浆对混凝土护栏马蹄部位进行修补,采用渗透型环氧封闭底漆、环氧树脂中间漆、丙烯酸聚氨酯面漆对混凝土护栏迎撞面及顶面整体进行防腐涂装,预估改造混凝土护栏33487.6米、波形梁护栏22368.2米、组合型护栏5398米、防腐涂装(3层漆)61739.97平米、聚合物砂浆修补马蹄部位15476.83平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各标段包括但不仅限于: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工程的检测及详勘、技术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等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等;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养护维修及改造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14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服务周期为20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4月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1本项目的技术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2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的成员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资质企业名录。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相关业绩应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业绩,或在“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中查询到的业绩。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如查询不到或查询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业绩不予认定。 3.8每个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如存在投标人同时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时,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中填报的“合同授予声明”中的中标优先顺序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5月25日18时00分至 2021年6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获取方法:凡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且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jt2.jcebid.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3首次参与山西省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如无CA数字证书,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进行主体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9时00分。 5.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jt2.jcebid.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其他公共内容 7.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3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7.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351-7876392 地 址:山西省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B座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太行东街66号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0351-7839868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519103324、1503510489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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