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信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港市消防特勤二中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CXZDZBGG2021-16-G)变更公告 (一)
各投标人:
关于贵港市消防特勤二中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CXZDZBGG2021-16-G),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招标公告中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工程内容:建设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59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食堂、训练塔、设备房、停车场、训练场、大门、围墙、道路硬化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现变更为:建设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59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永久配电工程,食堂、训练塔、设备房、停车场、训练场、大门、围墙、道路硬化、三通一平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招标范围和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贵港市消防特勤二中队建设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食堂、训练塔、设备房、停车场、训练场、大门、围墙、道路硬化、三通一平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现变更为:贵港市消防特勤二中队建设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永久配电工程,食堂、训练塔、设备房、停车场、训练场、大门、围墙、道路硬化、三通一平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工期:540日历天,定额工期:540日历天,变更为:要求工期:448日历天,定额工期:448日历天
四、招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中工期总日历天数: 540 日历天,现变更为:工期总日历天数: 448 日历天
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2日,都变更为: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9月21日。
六、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GB50854~50862-2013);3、定额执行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 4、定额执行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 5、定额执行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6、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工程管理费及利润取中值。7、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8、《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9号),现变更为:1、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 2、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 3、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5、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价》; 5、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7、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 号); 8、《桂建标[2018]19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
特此通知。
招标人:贵港市宏港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创信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贵港市金田路交通大厦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龙岗小区261号
联 系 人:黄 工 联 系 人: 陈 工
电 话:0775-4523783 电 话: 0775-4358330
2021年6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