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电子城35kV线路工程及10kV接续工程10kV电力电缆设备采购项目 ntenteditable="true">(招标编号:晋众招[2021]3004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朔州电子城35kV线路工程及10kV接续工程10kV电力电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2246001),已由山西地方电力 朔州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地方电力 朔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朔州电子城35kV线路工程及10kV接续工程10kV电力电缆设备采购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朔州电子城35kV线路工程及10kV接续工程10kV电力电缆设备采购(不分标段) 2.3计划工期:中标人与山西地方电力 朔州 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交货。 2.4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朔州电子城35kV线路工程及10kV接续工程10kV电力电缆设备采购(不分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五年及以上生产经验; 3.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4、具有相关设备的生产资质。(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没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 3.6、近三年未发生质量事故、未发生因产品和服务质量引起的诉讼、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要用户通报或处罚过,在系统内无质量等不良信息反馈; 3.7、国产设备拒绝中介或代理商参加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制造商授权代理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贴牌或OEM供应商; 3.9、提供国家电网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的《资质业绩凭证》; 3.10、国产设备投标人资质能力须满足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 3.11、投标人应提供国网公司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不超过五年的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的截面不得小于本次招标电缆的截面,报告应由具有第三方国家、行业内或省级权威机构出具的同类型有效的检验、检测/试验报告; 3.12、生产能力及近三年同类产品业绩要求: 具有生产电力电缆的能力,生产规模在 10000km/年及以上(提供生产能力证明); 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前三年)业绩不少于 300km(提供业绩汇总表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要求一一对应并汇总业绩总量,需注明合同名称、签订时间、数量、金额并汇总); 3.1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6月21日15时至2021年6月28日15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 平台(山西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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