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锅炉电除尘及汽水管道外护板采购(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8-2-125-01
1. 招标条件
华能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锅炉电除尘及汽水管道外护板采购(重新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锅炉电除尘及汽水管道外护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董家口经济区,项目建设2台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2020年7月9日获得集团公司投资批复。2020年4月1日已开工,计划2022年4月竣工投产。
招标范围:2台机组锅炉电除尘及汽水管道外护板的供货内容:
厚度0.5mm,宽1000mm,彩钢板平板800㎡;厚度0.75mm, 板型为HV-225*0.75的压型彩钢板18040㎡;彩钢板平板t0.75*1000,L=1500m*2=3000m;彩钢板平板t0.5*1000,L=4000m*2=8000m;彩钢板平板t0.35*1000,L=2380m*2=4760m;彩钢板固定件。以上数量为两台锅炉用量,要求同一批次生产,分两台锅炉分别供货。其它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国内发电机组的外护板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和签字盖章页以及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08月25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需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标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进入项目>招标公告>勾选标段>点击右侧“立即购买”按钮>“加入购物车”购买标书。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扫码支付;或点击招标文件>立即购买即可生成订单。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标书: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采信息>搜索要参与的招标项目>进入项目>招标文件>>立即查看,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4.5 编制投标文件:请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点击要参与的标段,分别打开商务标、技术标和价格标(如果有)三部分投标文件在线进行编制和评审响应。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6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注:集中解密方式,投标人需使用 “中招互连”APP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使用“中招互连”APP或国富安CA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使用“中招互连”APP扫码加密,不能使用国富安CA解密;反之同理。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时,登录“中招互连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递交时间截止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5.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5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本节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山东省青岛市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266409 | 邮 编: | 050071 |
电 话: | 0532-89056923 | 电 话: | 18633870793 |
电子邮箱: | yuezongya11@126.com | 电子邮箱: | s18633870793@126.com |
联 系 人: | 岳先生 | 联 系 人: | 王女士 |